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国标代码:12861,浙江招生代码0045。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校(A档前十)、浙江重点建设高校、有留学生及港澳台招生资格高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种类:专科、高职,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址:滨江校区(浙江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海宁校区(浙江嘉兴海宁市年轻人路999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智能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云数据与会计、电商、市场推广、外贸电商、商务数据剖析与应用专业在海宁校区就读。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云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推广、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商品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在滨江校区就读。
其他专业大学小学一年级在海宁校区就读,大学2、小学三年级在滨江校区就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面向浙江应往届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招生共计210名,具体如下:
专业
计划数(名)
学费收费标准(元/学年)
1
机械制造及智能化
10
7500
2
数控技术
10
7500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7500
4
电气智能化技术
10
7500
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20
7500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6600
7
计算机互联网技术
10
6600
8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6600
9
商品艺术设计
20
9000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80
14000
1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0
16000
12
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0
16000
总计
210名
第六条 面向浙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招生共计130名,具体如下:
科类专业
计划数(名)
学费(元/学年)
机械类
机械制造及智能化
10
7500
数控技术
10
750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10
6600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10
6600
电子电工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7500
电气智能化技术
10
7500
汽车智能技术
20
6600
商业类
外贸电商
10
6000
市场推广
20
6000
商务数据剖析与应用
10
6000
电商
10
6000
总计
130名
第四章 报名与入围
第七条 报名
1、报名要求:符合浙江一般高校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获得浙江一般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考试报名号的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或已办理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相应类别的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可考试报名我院,无选考科目需要。
2、报名日期:2月25日8:303月25日12:00。
3、报名方法:登录浙江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入口或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zime.edu.cn见提前招生有关栏目)完成网上注册,按需要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
第八条 资格审核
我院将依据报名要求需要,对考生身份、考试报名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没办法进入后续步骤。
第九条 入围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以高中学考等级为依据,根据肯定标准折算,每科满分30分,总计满分150分(语数外+其他7门中分数最高的2门,共5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折算标准如下:
A
B
C
D
E
成绩折算基数
30
27
24
18
0
备注:
1.浙江考生的学考科目等级以浙江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网站中下载的学考成绩信息为准。
2.转入浙江的外省考生,我院只认定浙江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系统中下载的学考成绩。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建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3.往届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并,取其折算后的平均值。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要英语学考等级最低为C。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浙江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网站中下载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操作合格成绩作为入围条件。
3、依据考生考试报名的志愿,以考生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按最多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的600%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若某一专业入围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均入围。实质考试报名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肯定比率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
4、入围名单拟于4月7日左右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上的有关公告。
第五章 交费
第十条 交费标准
依据《浙江物价局 浙江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怎么收费的公告》(浙价费〔2018〕32号)文件需要,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40元/人。
第十一条 交费时间
4月7日8:30至4月十日8:30
第十二条 交费方法
入围考生登录我院高职提前招生网站支付宝交费系统交费,通过银行汇款等其它交费方法无效,误交报名费不退。
第十三条 逾期不予受理交费事宜,不交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六章 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第十四条 已完成交费的入围考生具备网上确认资格
1、确认时间:4月12日至4月14日
2、确认网址: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网(http://tqzsjd.eduw.cn)
3、确认内容:
(一)本人名字、身份证号、考生号、考试报名志愿、联系方法等信息核查确认;
(二)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确认;
(三)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准考证打印。
4、申请素质专长记分的考生,在确认时还应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成并学校审核盖章的素质专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可在我院高职提前招生网上下载)
(二)符合素质专长考察记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原件。
注意:参加校考时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5、未经确认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不退。
第七章 综合测试
依据疫情防控动态需要,预备线下和线上两套测试策略。我校将依据实时疫情形势提前公告各位考生怎么样参加测试。请各位考生做好两种测试筹备工作。
线下测试策略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招生考生
考生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缺其中一证则不能参加考试。具体事情如下:
(一)测试内容: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二)测试时间:4月16日上午
(三)测试地址: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
(四)测试形式:笔试
(五)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文化、经济、科学视线、基本逻辑思维剖析能力、常识应用能力、人文修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和革新能力(无指定参考书和历年考试题目)。
(六)评分:满分150分
第十六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其中一证则不能参加考试。具体事情如下:
(一)测试名字:文化课考试
(二)测试时间:4月16日下午
(三)测试地址: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
(四)测试科目:语文、数学
(五)测试范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概要规定的内容(参考)
(六)评分:文化课考试两门课程合计200分。
第十七条 素质专长考察记分
我院鼓励具备专长并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院规定的素质专长记分政策的考生考试报名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肯定的素质专长考察记分:
项目名字
获奖等级
获得分值
1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限有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国家级一等奖
20分
国家级二等奖
18分
国家级三等奖
15分
2
浙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
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个人一等奖
15分
个人二等奖
12分
个人三等奖
10分
团体一等奖
12分
团体二等奖
10分
团体三等奖
8分
3
国家等级运动员
国家一级运动员
20分
国家二级运动员
15分
素质专长相同种类记分项目按最高分值记分、不可累计。不相同种类项目累计加分最高低于20分。无符合素质专长考察记分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申请素质专长计分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专长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普通高中生下午,中职生上午
测试地址: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测试内容:项目有关专业所属部门负责拟定策略。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推行阳光工程,严格实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需要,参照《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规定实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约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实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4、各科类各专业的预录取和备录取人数确定办法
实质参加考试人数
预录取人数
备录取人数
1
大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
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500%确定
2
大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小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
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按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3
小于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时
按该专业实质参加考试人数的80%确定
0
注:1.实质参加考试人数指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
2.计算数值的小数位四舍五入。
5、依据一档多投有关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看本人所考试报名各高校专业(类)录取状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高校专业(类)作为录取结果。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后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高职提前招生已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一般高校招生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6、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院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最后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zs.zime.edu.cn/)和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录取方法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录取总分(满分320分)=学考科目折算成绩(根据等级折算,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成绩{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专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专长考察记分满分20分)}
2、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质,考生在总分相同的状况下,我院可参考学考科目的单科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历史、技术、政治、化学、生物、地理,经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参考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高中阶段拥有有关选修课程学分或有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方法
1、录取总分(满分520分)=浙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满分200分)+素质专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专长考察记分满分20分)}
2、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质,在总分相同的状况下,可参考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浙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语文,经单科排序后假如分数仍相同,参考浙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与数学考试成绩之和,假如结果仍然相同我院将优先录取具备较强职业素养及较高技能水平的出色考生,具体评价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十一条 体检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参照《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需要
无.(温馨提醒: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以免影响学业。)
第九章 招生进程
第二十三条 提前招生工作进程
1、报名:2月25日8:303月25日12:00
2、公布入围名单:4月7日18:00前
3、交费时间:4月7日8:30至4月十日8:30
4、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4月12日-4月14日
5、文化考试/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4月16日
6、首轮录取开始:5月7日左右
7、录起名字单公示:5月17日-5月30日(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确定)
注: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当令调整的,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的有关通知。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同意浙江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令第36号令,考生应诚信参考,不能弄虚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以下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提供不真实名字、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条件、享受打折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有关申请材料中提供不真实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获得打折资格的;
4、其他紧急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置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八条 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九条 招生网址:http://zs.zime.edu.cn/
第三十条 招生微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第三十一条 联系地址: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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